3月29日晚间,我司对外公布了2016年的全年业绩报告。2016年,本集团共实现收益约6.34亿港元,同比增加499.1%;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溢利9987.6万港元,同比增加4.82倍;基本每股盈利1.28港仙,不派息。收益增加主要由于本集团成功提升液化天然气贸易业务及于2016年8月完成收购浙江湖州项目所致。贡献收益分别为3.31亿港元及1.24亿港元。

2016年,本集团继续专注于经营及投资天然气业务,并持续逐步扩大运营规模,在中国的业务覆盖东北地区、华东地区、中南地区及西南地区的8个省份,包括辽宁省、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湖北省、贵州省、四川省及海南省。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来自天然气业务之总收入633.8百万港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98.8%(2015年:105.8百万港元),占本集团总收入约100%。本集团的分部溢利达205.3百万港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2.7百万港元,来自于天然气运输、天然气贸易及配送、城市燃气及其他相关产品。本集团的总销气量较去年同期增长15倍至285.0百万立方米。(2015年:17.8百万立方米)。期内,来自附属公司的销气量为2.48亿立方米。来自联营公司的销气量为3580万立方米。
2016年部分天然气项目业绩
【天然气加气站】
2016年,本集团加气站业务录得销售收入75.8百万港元,拥有加气站共34个,其中16个为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及18个为液化天然气加气站,(2015年:26个汽车加气站,其中18个为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及8个为液化天然气加气站),主要分布于海南省、安徽省、山东省及贵州省。
【贸易及物流】
2016年本集团贸易及配送业务录得收入533.7百万港元,业务分布于安徽省、浙江省及山东省。期内,集团总贸易量录得217.5百万立方米,拥有16辆天然气运输车辆。
【新业务拓展】
2016年,本集团共收购/成立了5个项目,总项目数为17个。
关于北京燃气蓝天控股有限公司
北京燃气蓝天控股有限公司(“北京燃气蓝天”)为专注于天然气产业链中、下游发展的综合天然气供销商及运营商,主要从事的天然气业务包括(1)建造及经营车用压缩天然气(“压缩天然气”)及液化天然气(“液化天然气”)加气站;(2)建造天然气接驳管道,并通过供应管道燃气以经营城市燃气项目;(3)直接供应液化天然气予终端用户,如工业用户;及(4)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的贸易及配送。
本集团顺应“一带一路”国策,专注于经营及投资天然气业务,积极拓展业务发展和布局,持续逐步扩大运营规模。目前,集团在中国的业务覆盖东北地区、华东地区、中南地区及西南地区的多个省份,包括辽宁省、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湖北省、贵州省、四川省及海南省等。未来,本集团将持续以“发展清洁能源,提升客户价值,共创美好蓝天”为使命,继续积极投资和发展天然气业务,全面参与天然气产业价值链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