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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108.8亿!中油工程签署广东石化2000万吨重油加工工程EPC合同
来源: | 作者:华气能源猎头 | 发布时间: 2019-11-30 | 2385 次浏览 | 分享到:
原标题:108.8亿!中油工程签署广东石化2000万吨重油加工工程EPC合同
来源:搜狐新闻
11月26日上午11时,工程建设公司与中国石油广东石化分公司就中委合资广东石化2000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炼油区主体装置及辅助工程一标段EPC合同正式举行签字仪式,合同额108.8亿,项目工期目标为2021年12月建成中交,2022年4月投料试车。

工程建设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刘海军(右)与中国石油广东石化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陈俊豪(左)签订合同。

中委合资广东石化2000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简称广东石化项目)于2018年12月5日正式启动复工建设,项目复工后建设方案在原有基础上进行升级优化。此次合同的签订作为对原有复工框架协议的补充,合同金额从之前的95.9亿元调整至108.8亿元,合同范围包括炼油区11套工艺生产装置和41个配套系统、储运设施、辅助工程、公用工程。此次合同的正式签署,标志着工程建设公司与中国石油广东石化分公司的合作迈上新的台阶,项目建设按下了“快进键”。

广东石化项目,是目前国内一次性建设加工能力最大的炼化一体化项目,是中国石油“十三五”唯一新建大型炼化项目,是构建广东省“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推动粤东地区经济发展的重点工程,项目建成投产后,将为地方经济发展注入强大的动力,成为拉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强大引擎,也将彻底改变揭阳乃至粤东地区缺乏重大产业龙头项目的格局,对促进潮汕地区东西两翼平衡、协调发展意义十分重大。

据悉,公司广东石化项目经理部承担了广东石化项目一联合1000万吨/年常减压蒸馏装置Ⅰ、30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Ⅰ,三联合36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四联合370万吨/年加氢裂化装置、330万吨/年柴油加氢装置Ⅰ、II等工艺装置10套及部分储运设施、辅助工程、公用工程。

感谢姚民 吴玉麟 牟雪枫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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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石化项目起源于中国石油和委内瑞拉石油公司的合作,依据双方2006年签署的协议,将会在中国广东建设一家炼油厂,以承接在委内瑞拉开采的重油。

•2009年,中国石油分别与广东省政府、揭阳市政府签署协议,总规划建设年炼油能力5000万吨的世界级炼油厂;首期投资550亿元,年炼油能力2000万吨。当年,成立中国石油广东石化分公司。

•2009年到2012年,项目获得了国务院、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部等全部相关部门的批准,2012年正式开工建设,随后因为国内外市场环境变迁,项目建设搁置。

•2017年7月,中国石油召开炼化业务转型升级研讨会,集团公司确定将项目调整为炼化一体化项目,项目逐步走上正轨,陆续获得了当地及广东省政府的批准。

•2017年11月,围绕广东石化从炼油转为炼化一体化,中国石油组织可研性调查,修改建设方案。2018年10月31日,广东省发改委正式下达了《关于中委广东石化2000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项目核准变更的批复》。

•2018年12月5日,广东石化年2000万吨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正式启动。

(该部分来源于中国石油报微信公众号)

附: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委广东石化2000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项目核准变更内容进行调整的复函
来源:产业发展处时间:2019-11-21


粤发改产业函〔2019〕3713号

揭阳市发展改革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化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化分公司报来《关于中委广东石化2000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项目核准变更内容进行调整的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内容调整函复如下:

  一、中委广东石化2000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项目于2012年4月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由于市场形势变化,按照项目单位要求并经请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我委于2018年10月以《关于中委广东石化2000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项目核准变更的批复》(粤发改产业函〔2018〕5524号)对项目核准内容进行变更,项目建设规模由2000万吨/年炼油调整为2000万吨/年炼油、260万吨/年芳烃以及120万吨/年乙烯,项目其他生产装置和公用工程等相应进行了调整。2018年12月,项目重新恢复建设。

  二、考虑到项目建设过程中,部分装置规模、公用工程建设方案与原核准以及核准变更批复内容均发生了较大调整,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号)有关规定,依据项目单位申请,为进一步提高项目经济效益和核心竞争力,我委同意对中委广东石化2000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项目核准内容进行优化调整。

  三、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分为生产装置、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配套码头三部分:

  生产装置。炼油部分,50万吨/年干气分离、12万吨/年催化干气分离和150万吨/年轻烃回收装置调整合并为35万吨/年干气分离和70万吨/年轻烃回收装置,烷基化装置由45万吨/年调整为60万吨/年,取消170万吨/年汽油加氢醚化装置醚化部分,取消8万标立/小时氢气深度回收装置和12万吨/年MTBE装置,焦化石脑油加氢装置、氢气回收装置、溶剂再生装置、裂解汽油加氢装置、柴油加氢装置等装置相应进行调整。化工部分,全密度聚乙烯装置由60万吨/年调整为2套4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由60万吨/年调整为1套50万吨/年和1套20万吨/年,丁二烯装置由13万吨/年调整为11万吨/年,取消ABS装置和13万吨/年丙烯腈装置(上述两装置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另行建设)。

  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取消动力中心2台126MW燃机;原油码头库区增加10万立方米事故水池;码头库区增加4台10万立方米原油储罐,同时相应减少炼厂内原油储罐设置。

  配套码头。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中委广东石化项目调整配套码头建设规模及建设方案的意见》(粤交规函〔2019〕1453号),项目配套码头建设规模调整为:1个30万吨级原油码头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40万吨油轮设计)、1个10万吨级成品油泊位、2个3万吨级油品及液体化工品泊位、2个1万吨级油品及液体化工品泊位、3个5000吨级油品及液体化工品泊位、1个2万吨级通用泊位、1个5000吨级通用泊位(通用泊位施工期兼做重件泊位)及相应的配套设施、3个工作船泊位。原油码头设计年通过能力为2000万吨,产品码头设计年通过能力为2107万吨。

  除以上调整的内容外,其他事项仍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委合资广东石化2000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12〕989号)以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委广东石化2000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项目核准变更的批复》(粤发改产业函〔2018〕5524号)执行。

  专此函复。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9年11月21日



来源:搜狐新闻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编辑:华气能源猎头(微号:energyh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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