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磅突破!市场监督总局发文,LNG罐箱终端应用自此畅行无阻!
来源:天然气行业观察(微号:Dr-natural-gas) 作者:熙时君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属的特种设备局发布了《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征求意见稿)》。
2016年8月,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下达制订《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大移动容规》)的立项任务书,要求以原有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5—2011),以及《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13)和《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TSG R7004—2013)中有关移动式压力容器部分为基础,制定形成关于移动式压力容器的综合性安全技术规范。
经过3年数次修订,《大移动容规》得以发布。
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最引人关注的便是对最近两年在天然气行业里特别火热的网红产品罐式集装箱提出了专项安全技术和使用管理等要求。
在前文《凉凉!为什么LNG罐箱联运注定失败结局?》中提及过LNG罐箱的5大商业模式困局,其中之一便是在终端应用方面。
按照中化国际等先入玩家的设想,LNG罐箱可以广泛直接应用在终端点供中。LNG罐箱由挂车运到点供工厂后直接将罐箱卸到地面上,挂车就可以开走接继续其他行程,待罐箱内LNG消耗殆尽时再更换一个。但这其中最要命的是LNG罐箱属于移动式压力容器,同时还是危化品,就规范而言这种移动式压力容器是不能直接作为点供临时LNG储存设施的,这也是很多地方不同意推行临时点供的政策症结所在。
如果移动式压力容器不能作为临时存储设施,LNG罐箱在终端的应用价值便会大打折扣。
而如今,这一政策限制被新的《大移动容规》征求意见稿所打破。
根据《大移动容规》,6.1.13.3 移动式压力容器临时固定使用条款明确规定:
“移动式压力容器临时作为固定式压力容器使用(以下简称移动容器临时固定使用),是指由于介质的特殊使用要求,需要在固定的卸液地点临时作为固定式压力容器使用。”
移动式压力容器临时作为固定式压力容器使用只需满足如下安全要求:
1、使用单位和卸液介质用户(以下简称介质用户)以合同或者协议的方式,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安全管理要求,并且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2、使用地址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规定的消防和安全防火间距、与人口稠密区的安全距离、环保排放要求等规定;
3、仅允许卸载作业,不允许在卸液地点对其进行充装作业;
4、在本规程规定的定期检验有效期内;
5、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操作;
6、使用单位、介质用户制定应急专项预案,并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
这六条安全使用规定并无什么苛刻的条件,总体上而言,只要用气单位和供气单位达成一致协议,则可以将移动式压力容器作为固定压力容器使用,即理论上LNG罐箱、LNG槽车等移动式压力容器可以直接应用于终端用户供气。
这点对于LNG罐箱的终端应用无疑是一项重大突破性利好。
另外,征求意见稿中对于罐式集装箱应用于国际海运进出口物流方面做了特别的安全管理要求。
对于境内卸载后空载出境的罐箱,如果按照《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运输规则》(IMDG)等国际规范设计、建造,并且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进出口移动容器,如果以包装物的方式进入境内,并且在境内卸载后空载出境的,可以免除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这个免检对于正常的LNG罐箱进口物流可谓十分简便。
不得不说,随着国家部委层面也在陆续出台支持政策文件,LNG罐箱正为中国天然气行业增添了一些新的活力与可能。
前路漫漫,希冀看到黎明的曙光。
来源:天然气行业观察(微号:Dr-natural-gas) 作者:熙时君
编辑:华气能源猎头(微号:energyh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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