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石油观察 作者:魏琳(中海气电集团贸易公司市场销售部LNG贸易经理)
编者按:
2019年3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石油天然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实施意见》,强调组建国有资本控股、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石油天然气管网公司,推动形成上游油气资源多主体多渠道供应、中间统一管网高效集输、下游销售市场充分竞争的油气市场体系,提高油气资源配置效率,保障油气安全稳定供应。
以下为魏琳2019年3月19日-3月22日在北京,石油观察中国能源周会议上的分享:
去年9月,中海油首次进行LNG窗口期产品公开交易,并通过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平台公开成交,成交一船LNG,揭开了接收站向第三方开放的序幕。
开放背景
LNG接收站向第三方开放并非是一蹴而就。一方面,从国家政策的角度看,基础设施开放的趋势愈加明显。2014年,国家开始出台基础设施剩余产能公平开放政策;近两年,随着国内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的持续推进,天然气供需出现较为紧张的局面,国家也从政策层面开始密集出台关于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平开放等有利于提高天然气供应保障的相关政策。
另一方面,从行业发展角度来看,LNG接收站向第三方开放初步具备了实施条件。目前,进口LNG已成为国内天然气供应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天然气需求增量的主要供应来源。2018年,全国天然气供应总量为2835亿立方米(含香港),其中进口LNG为72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47%,占增量市场的53%。随着管网的互联互通,以及供应模式的多元化和快速发展,更多的企业和市场主体具备了长期稳定地参与上游资源获取能力与综合抗风险能力。另外,随着国内天然气市场的快速扩容,“三桶油”在历史上形成的高价“照付不议”资源具备了通过市场分摊机制缓解的可能性,这就为接收站未来真正公开、公平、公正的开放创造了条件。
以中海油为例,截至目前已经形成了东部沿海串联式的接收站联保联供模式,截至目前已投产LNG接收站10座,规划及在建、扩建LNG接收站5座,具备快速实现行业稳定、健康发展前提下统一开放的条件。
实施方案
目前向第三方的开放有单体接收站开放和共享平台两种模式。单体接收站模式通过与第三方签署TUA(Terminal Use Agreement),由接收站自行协调各第三方的生产运营安排,各第三方自行承担资源采购、船期安排、船案匹配、报关报检、库存管理、下游市场销售等环节的操作义务与法律责任。
共享平台模式是通过搭建接收站共享公用平台,使用户实现上游资源获取与下游提气安排匹配。通过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和统一服务,进一步提高接收站的周转率,降低LNG进口市场参与门槛及中间环节成本,提升市场活力,实现上中下游一体化、高效率发展。
目前已实施的两个案例分别为去年9月的首个“进口LNG窗口一站通”,由振华石油和胜通能源联合获得,并在10月完成船货接卸。另一个产品为浙江博臣获得,并在11月26日完成船货接卸。
以浙江博臣为例,整体接收站向第三方开放的流程如下图所示
“进口LNG窗口一站通”以期限划分为长期产品和短期产品,其中长期产品为10年合同期,短期产品为1年期以下。长期产品将LNG接收站第三方使用与已签长协LNG资源消纳相结合,按照“资源池长协和现货”1:1配比组合原则,采用线下协商、上海交易中心线上交易模式进行;短期产品是将年内临时的LNG窗口期,在上海交易中心采用竞价模式交易。
实践效果
LNG接收站向第三方的开放,提高了接收站的利用率、实现了市场价值的增值。对于天然气全行业来讲,开放为持续推进能源供给侧改革和天然气市场化改革积累了经验,帮助产业实现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不仅如此,接收站向第三方的开放对上中下游都存在着一定的积极影响。具体来讲,对上游而言,开放可以增强保供能力,降低单一主题的运营风险,使市场供应的主体更加多元化,加强了综合抗风险能力。对中游而言,使得接收站的周转效率更高,推动基础设施的有序开放。对于下游而言,多地接货可以实现资源的灵活配置,并降低采购运作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
来源:石油观察 作者:魏琳(中海气电集团贸易公司市场销售部LNG贸易经理)
编辑:华气能源猎头(微号:energyh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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