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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广州燃气拟43.8亿投资建设LNG应急调峰气源站
来源: | 作者:华气能源猎头 | 发布时间: 2018-08-22 | 1772 次浏览 | 分享到:
8月22日,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发展”)对外发布公告称,为提高广州市天然气应急调峰和储气能力,提高公司自主气源组织能力,同意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燃气“)投资建设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项目,首期项目总投资437,841.58万元(以审批部门核准文件为准),其中自有资金152,019.95万元,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广州发展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链接:http://pdf.dfcfw.com/pdf/H2_AN201808211181214312_1.pdf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关于通过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项目的决议》(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8名董事一致同意通过)。 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并形成以下决议: 1、为提高广州市天然气应急调峰和储气能力,提高公司自主气源组织能力,同意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项目,首期项目总投资437,841.58万元(以审批部门核准文件为准),其中自有资金152,019.95万元,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2、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同意燃气集团先以最高不超过15.7亿元的价格收购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因股权出让方最终控制人汉思能源有限公司是香港上市公司,此次收购需获得香港联合交易所批准及出让方最终控制人股东大会投票通过),最终由项目投资方按项目股比承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项目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广州发展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项目的公告

公告链接:http://pdf.dfcfw.com/pdf/H2_AN201808211181214311_1.pdf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省发改委《关于同意广州南沙天然气应急调峰 气源站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粤发改能电函„2012‟280 号)、《广东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 年)》 (粤发改能电„2017‟46 号)、《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穗府„2016‟6 号),广州 LNG 应急调峰气源站项目拟在广州市南沙区小虎岛东北侧、沙仔沥 水道南岸,现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站址 建造一座可靠泊 14.7 万立方米 LNG 船舶的 LNG 接卸专用码 头及建设 LNG 储罐,其中首期建设两座 16 万立方米 LNG 储 罐,首期项目设计规模为110 万吨/年,达产后 LNG 年销售量为154,000 万 Sm3,建设期为 3 年,经营期为 25 年。

本项目是省、市两级“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省供给 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重点项目,已列入广州市重大项目 “攻城拔寨、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工作计划,项目的实施 可从根本上解决广州市没有独立自主的应急调峰储气设施, 供气保障能力不足的问题,战略意义重大。


本项目首期总投资 437,841.58 万元(含项目涉及站址 股权收购的收购价格最高不超过 15.7 亿元),其中自有资金152,019.95 万元,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解 决。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项目首期达产后 LNG 年销 售量为 154,000 万 Sm3,加工单价 0.34 元/m测算,项目投资 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 为 5.89%,项目投资回收期(所 得税后,含建设期)14.77 年。


投资方合作进展


2017 年 4 月 27 日,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与太平洋油气(南沙)控股有限公司(PO&G (Nansha) Holdings Limited)、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 《广州 LNG 应急调峰气源站项目合资意向书》(以下简称“合 资意向书”),拟共同出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公司,投资建设 广州 LNG 应急调峰气源站项目。

上述合资意向书有效期于2018 年 4 月 26 日届满。为继续推进合资工作,合资三方于2018 年 4 月 26 日签署了《关于延长<广州 LNG 应急调峰气源 站项目合资意向书>期限的补充约定》,将合资意向书的有效 期延长至 2019 年 4 月 26 日。

广州燃气将先以最高不超过15.7亿元的价格收购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因股权出让方最终控制人汉思能源有限公司是香港上市公司,此次收购需获得香港联合交易所批准及出让方最终控制人股东大会投票通过),目前合资各方正在就合资公司章程、合同进行商议,为抓紧推进项目,待广州燃气对项目进行站址收购后,最终由项目投资方按股比承接。


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广州燃气是广州市城市燃气高压管网建设和购销的主体,拥有基本覆盖广州市全区域的高、中压管网,统筹全市高压管网建设和上游气源购销。


广州市作为国务院确定的国际化大都市、国家中心城市 和国家三大综合性门户城市之一,能源供应主要依赖外调, 环境保护压力大。随着广州市天然气消费总量和用户数量的 快速增长,燃气供应的调峰缺口增大,对城市燃气调峰提出更高的要求。

建设广州 LNG 应急调峰气源站项目,将有利于广州市优化能源结构,保障区域能源供应安全,提升广州地区燃气安全稳定供应能力。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环境改善具有积极的正面效应,同时具有良好的环境社会效益。

项目建成后罐区工程能满足广州市天然气应急外输 10天的要求,LNG 储存能力为 2×16×104m3,最大外输气化能力 为 62×10Sm3/h,可解决城市天然气管网的各种调峰需求, 具备保障应急期内天然气用户正常用气能力。同时,项目将促进广州市建立多路气源和独立自主采购并存的全方位供 应保障体系,解决气源不足问题,降低对管道气源的依赖, 有利于广州市的天然气发展和推广,促进区域经济繁荣稳定。 项目将积极推动天然气产业的发展,对广州市进一步扩大天然气供气规模,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促进节能减排,打赢污 染防治战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该项目建成后,广州燃气将打通海外气源进口通道,形成陆上和海上进口气源多层次多渠道的气源供应保障体系,统筹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提升气源组织能力和议价能力,为进一步提高供气保障能力、扩大天然气供气规模奠定基础。


来源:东方财富网/BigEnergyCapital(微号:C-B-E-C
编辑:华气能源猎头(微号:energyh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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